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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家中小公募集体上报第二批摊余成本法债基,产品统一63个月封闭期

汇泉、博远等13家中小公募9月11日上报第二批摊余成本法债基

9月11日,汇泉基金、博远基金、瑞达基金、中海基金、泰信基金、博道基金、恒越基金、泉果基金、苏新基金、汇百川基金、益民基金、东方阿尔法基金、东财基金共13家基金公司集体向证监会申报摊余成本法债基,这是继8月14日15只同类产品上报之后的第二批。两批合计28只产品统一设定63个月封闭期,单只产品募集规模上限不超过80亿元。中国证券报网站刊发的证券时报报道称,至此支持举措已覆盖30多家中小公募。财联社此前报道,第一批15家公司8月14日提交的申报材料显示为“接收材料”状态,产品类型多为5年期以上(63个月)封闭式债基,距上一次新批额度已有5年以上。摊余成本法按买入成本计价、不随持有期间债券价格波动而调整,产品净值曲线比市值法更平滑,也因此长期受银行等配置型机构青睐。一位华南中小公募高管对证券时报表示,这对公司是重大利好,能争取到五年发展空间;也有公募称银行渠道很愿意托管一只规模80亿元的基金。报道同时提到,纳入统计的近150家公募中有70家非货规模在500亿元以下,其中36家不足100亿元,中小机构的生存压力是这轮定向倾斜的直接背景。

摊余成本法债基自2021年起停止新批额度,2019年前后一度是中小公募冲规模的主力工具。时隔五年重启并明确只面向中小机构注册,等于监管把一项稀缺的产品额度当作扶持政策发放:一只80亿元上限、锁定63个月的封闭产品,对非货规模不足100亿元的公司来说,意味着管理规模和管理费收入都可以在五年内获得一块相对稳定的基础,这也是为什么被访高管把它形容为“五年发展空间”。两批上报仅隔不到一个月、累计28只,说明这项政策不是一次性动作,而是在持续铺开。

对中小公募:获得额度的公司可借封闭产品稳定规模,并以此争取核心银行渠道,为FOF发行、QDII资格申请和设立香港子公司等后续业务铺路。对银行等配置型机构:摊余成本法产品波动低、期限明确,托管和认购需求旺盛,是理财资金匹配久期的可选工具。对债市:28只产品若陆续成立并按上限募集,将形成一批以持有到期为目标的中长期配置资金。

后续关注

两批合计28只产品从“接收材料”进入正式受理和获批的时间表;是否出现第三批申报以及覆盖范围是否扩大至更多中小公募;首批产品发行时的实际募集规模与银行托管、跟投安排;证监会支持中小基金公司“一揽子措施”中其他条目(如业务准入倾斜)的落地情况。

信息来源

  1. 中国证券报媒体报道 · zh · 2026年9月14日发布
  2. 财联社媒体报道 · zh · 2026年8月16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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