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磋商各自300亿美元对等降税框架安排,商务部称争取早日落地
商务部9月10日称中美正磋商300亿美元对等降税框架
商务部在2026年9月10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中美两国经贸团队正在落实两国元首北京会晤达成的共识,就300亿美元对等降税框架安排进行磋商,争取早日落地实施。发言人黄玲的这一表态由财联社报道。这项安排的来路可以追溯到更早:中国政府网发布的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记录显示,5月13日中美经贸团队在韩国举行磋商,为两国元首会晤做经贸领域准备,双方同意成立贸易理事会和投资理事会,讨论各自在贸易投资领域的关切,并将通过贸易理事会讨论产品降税等问题,原则同意对同等规模的各自关注产品降税。7月23日国新办发布会上,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孟华婷进一步说明,双方正在探讨推进各自300亿美元规模的对等降税框架安排;中方就相关降税建议广泛征求国内企业、商协会、地方政府以及美资企业商协会等利益相关方意见,美方也在就贸易理事会和对等降税安排征求公众评论意见,双方将尽快商定具体产品降税清单并推动实施。把三个时点连起来看,这件事已经从原则共识走到征求意见,再走到具体框架磋商,但截至9月10日尚未公布落地时间表和产品清单。
降税规模是双向对等的各自300亿美元,落点在具体产品清单上,直接决定哪些行业的出口和进口成本会变。更值得注意的是程序:中方向国内企业、商协会、地方政府乃至美资企业商协会征求意见,美方同步征求公众评论,说明清单不是闭门拟定,企业的诉求有正式的进入通道。对出口企业来说,眼下这段意见反馈窗口,比最终公布结果时的被动接受更有价值。
对同时涉及中美两端的制造和贸易企业,300亿美元规模的对等降税一旦落地,会直接体现在关税成本和报价上;但在具体产品清单公布前,企业无法判断自身品类是否在列。贸易理事会和投资理事会是常设机制,后续的降税、市场准入议题也就有了相对稳定的谈判渠道,不必每次都从零开始。放到宏观面看,这是元首会晤共识进入执行阶段的可观测信号,属于双边关税的总体安排,与单个反倾销案件那类个别贸易救济措施性质不同。
后续关注
一是具体产品降税清单何时公布、是否按最惠国税率或更低税率执行;二是贸易理事会的架构、职能和运行模式何时敲定并首次开会;三是中方征求意见程序何时结束、企业反馈是否体现在最终清单上;四是美方公众评论期的结果与美国方面对等的降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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