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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文治理中小企业回款难:4方面10条措施,龙头企业带头践行60日付现承诺

国办通知治理中小企业回款难,五部门9月14日吹风会解读10条措施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6〕24号),文件成文于9月3日,9月10日在中国政府网公布,9月14日工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作了解读。通知分4个方面、共10条措施:一是健全行业账款支付规则,要求分行业明确账期起算节点、支付方式、验收期限和最长付款期限,大型企业对中小企业的最长付款期限限定在60日内,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须以现金支付,不得用商业汇票或应收账款电子凭证替代,并引导龙头企业率先践行“自交付之日起60日内现金付款”的承诺;二是加强大型企业支付行为监管,对故意拉长账期的大型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总局、人民银行联合约谈,拒不改正的联合惩治并在“信用中国”公示,同时要求应付账款达到一定规模的上市公司披露主要支付方式、平均账期和票据、电子凭证开立情况,中央企业对中小企业全部采用现金支付;三是规范非现金支付工具,电子凭证最长付款期限压减至6个月,大型企业不得强制中小企业向其关联保理公司融资,上海票据交易所对大型企业开展跨机构全口径监测,付款逾期企业停止新开电子凭证;四是强化资金传导和融资支持,政府采购全额现金支付,对压减应付账款成效明显的大型企业提供贷款、发债支持。吹风会上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曹媛媛披露,截至7月末账款凭证平均期限较去年同期缩短92天,核心企业“两头吃”情况已被有效遏制,部分问题企业已退出账款凭证业务。

通知把中小企业款项支付规则落到行业规范、监管约谈、信息披露、票据期限和融资激励等具体抓手。部分核心企业过去一边通过账款凭证延后付款,一边让供应商承担融资服务费,人民银行称之为“两头吃”。新规既把电子凭证最长付款期限压至6个月,又要求逾期企业停止新开凭证,并以贷款和发债支持鼓励大型企业压减应付账款。中小企业的回款周期直接影响现金流和融资成本,因此执行力度及行业细则值得持续观察。

应付账款规模较大、依赖票据和电子凭证结算的大型企业需要缩短账期、提高现金支付比例,或通过贷款和发债压减应付账款。上市公司达到规定规模后,还须披露主要支付方式、平均账期及票据和电子凭证开立情况。中央企业被要求对中小企业全部采用现金支付,并通过司库系统实施穿透监管。对中小企业而言,若规则得到落实,回款周期和融资负担有望下降;大型企业的现金流及融资成本则可能上升。

后续关注

关注各行业结算支付规范、首批“60日付现承诺”企业及履约情况、上市公司账款信息披露门槛、电子凭证6个月期限上限的执行细则,以及监管部门是否公布约谈或惩治案例。

信息来源

  1. 中国政府网官方原始材料 · zh · 2026年9月10日发布
  2. 财联社媒体报道 · zh · 2026年9月14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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